【概要】根據坦主流媒體《公民報》1月4日報道,坦桑捕魚業將發生重大改變,因為從下個月起坦桑國家漁業公司將擁有獨家捕魚權。該公司表示,公司將從2020年2月3日開始施行捕魚管理業務,2月17日開始實施船運代理業務。
根據坦主流媒體《公民報》1月4日報道,坦桑捕魚業將發生重大改變,因為從下個月起坦桑國家漁業公司將擁有獨家捕魚權。該機構承擔漁業管理和安全的同時,還將開展捕魚業務。相關法案于2019年6月通過議會審批,授權其成為唯一一家可進行油罐、拖車、巡邏艇、出租和軍事艦艇業務的公司。此外,該公司的服務還拓展至任何陸路口岸、邊防站、機場和管道的貿易服務業務等。
該公司表示,公司將從2020年2月3日開始施行捕魚管理業務,2月17日開始實施船運代理業務。法律規定,與該公司的專屬授權相抵觸是一種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不少于20000美元,或不低于2年的有期徒刑,或兩罪并罰。
坦桑漁業協會表示,這種設定造成了利益糾葛,希望國家漁業公司只作為一個管理機構,獨家經營權會造成壟斷,對漁業發展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