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FiS 3月16日報道:美國商業部國際貿易管理局表示,經過2014年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的第十次行政復議(POR10),美國政府初步裁定增加反傾銷關稅,其中,針對51家越南暖水蝦出口企業,Minh Phu公司和Stapimex公司對美國出口蝦類產品價值遠低于普通正常價值,因此屬于強制應訴企業,剩余49家公司屬于自愿應訴企業,其反傾銷關稅初步裁定為3.56%,是POR9行政復議時反傾銷關稅0.91%的三倍。其余向美國出口蝦類產品的越南企業在此次POR10的行政復議中既不屬于強制應訴企業,也不屬于自愿應訴企業,初步裁定反傾銷關稅為25.76%。
對此,越南出口貿易專家認為,高稅率對越南蝦出口商造成很大困擾,特別是隨著泰國蝦出口貿易對美出口回暖,其反傾銷關稅平均值僅為1.35%,大幅降低越南蝦出口競爭力。
越南水產出口及生產商協會則認為,美國只是釋放初步裁定結果,越南出口商應以7月份最終評定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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