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全體會議和農業部安委會2011年第二次全體(擴大)會議暨農業部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全體會議精神,日前,農業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下階段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繼續對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給予高度重視,毫不松懈地抓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全年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密切關注天氣和海浪變化情況,努力降低惡劣災害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要繼續加大漁港、漁船安全監管力度,全面排除漁業安全生產隱患;要以“平安漁業示范縣”和“平安漁業示范縣、鄉(鎮)、村、船”創建活動為抓手,大力推進“平安漁業”創建工作,構建漁業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