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中國工程院院士唐啟升主持的中國工程院咨詢研究項目“我國專屬經濟區漁業資源養護戰略研究”順利通過驗收。在驗收會上,專門針對“漁業資源增殖、海洋牧場、增殖漁業”等常用科學基本術語的差別和各類增殖活動發展定位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明確了漁業資源增殖、海洋牧場、增殖漁業三個概念并無科學意義上的差別;縱觀國際一個半世紀的增殖漁業史,實現資源恢復意義的增殖比較難;世界海洋漁業資源數量波動的歷史也表明,自然界的漁業資源恢復是一個復雜而緩慢的過程;提出了實事求是,準確、適當地選擇增殖漁業(海洋牧場)發展定位,采取一類一定的精準單向措施來保證增殖目標實現的建議。

關于漁業資源增殖、海洋牧場、增殖漁業及其發展定位
漁業資源增殖歷史悠久,早在10世紀末我國就有將魚苗放流至湖泊的文字記載。1860年至1880年,以增加商業捕撈漁獲量為目的,大規模的溯河性鮭科魚類(Salmonidae,以太平洋大麻哈魚類和大西洋鮭為主)增殖計劃(Enhancement Programs)在美國、加拿大、俄國及日本等國家實施,隨后在世界其他區域展開,如南半球的澳大利亞、新西蘭等。1900年前后,海洋經濟種類增殖計劃開始在美國、英國、挪威等國家實施,增殖放流種類包括鱈、黑線鱈、狹鱈、鰈、鲆、龍蝦、扇貝等。1963年后,日本大力推行近海增殖計劃,稱之為栽培漁業(或海洋牧場),增殖放流種類迅速增加,特別是在近岸短時間容易產生商業效果的種類,如甲殼類、貝類、海膽等無脊椎種類,與此同時,業已成規模的人工魚礁建設得到快速發展。中國現代增殖活動始于上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規模化活動活躍于近十余年。這些活動,在國際上統稱為資源增殖(Stock Enhancement),同時也稱之為海洋牧場(Sea Ranching , Marine Ranching, Ocean Ranching)。
國際《海洋科學百科全書》對“海洋牧場”有一簡單而明確的定義,即海洋牧場通常是指資源增殖(Ocean ranching is most often referred to as stock enhancement),或者說海洋牧場與資源增殖含意幾乎相等。它的操作方式主要包括增殖放流和人工魚礁。增殖放流需要向海中大量釋放幼魚,這些幼魚捕食海洋環境中的天然餌料并成長,之后被捕撈,增加漁業的生物量;人工魚礁是通過工程化的方式模仿自然生境(如珊瑚礁),旨在保護、增殖,或修復海洋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它形成的產業涉及到捕撈、養殖、游樂等。

《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確認漁業資源增殖是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漁業資源增殖包括: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增殖放流;科學建設人工魚礁,注重發揮人工魚礁的規模生態效應;積極推進以海洋牧場建設為主要形式的區域性綜合開發,建立海洋牧場示范區,以人工魚礁為載體,底播增殖為手段,增殖放流為補充,積極發展增養殖業,并帶動休閑漁業及其他產業發展。2013年,國務院召開全國現代漁業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明確現代漁業由水產養殖業、捕撈業、水產品加工流通業、增殖漁業、休閑漁業五大產業體系組成。增殖漁業是漁業資源增殖活動達到一定規模時形成的新業態,作為現代漁業體系建設的一個新的部分,包含了漁業資源增殖活動或海洋牧場的主要內容。
以上表明,國內外對“漁業資源增殖、海洋牧場、增殖漁業”等基本術語的表述基本是一致的,也是清楚的,它們的共同目標是增加生物量、恢復資源和修復海洋生態系統。雖然在實際使用和解釋上有時有些差別,但僅是操作方式層面的差別,如現在國內實施的海洋牧場示范區就是人工魚礁的一種形式(或者說是一個擴大版),其科學性質沒有根本差別。在發展過程中,這些基本術語的使用也有些微妙的變化,如海洋牧場的英文字,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是使用sea ranching,本世紀初前后則出現了marine ranching 和ocean ranching用詞,似乎意味著海洋牧場將走向一個更大的發展空間,但至今尚未看到一個具有深遠海意義的發展實例,看來從設想到現實需一個較長的過程,因為復雜和難做,在日本,上世紀60年代之后幾十年里一直使用“栽培漁業”(漢字)或“海洋牧場”來推動漁業資源增殖的發展,并引起中國的高度關注(如學習瀨戶內海栽培漁業經驗),但本世紀這些用詞在日本逐漸被淡化,更多的使用“資源增殖”,在相關專著出版物書名用詞中特別明顯。這些用詞的微妙變化的內在原因值得關注和深入研討。
當我們探究這些變化內在原因時,必然涉及到發展定位。從以上表述可以看出增殖放流和人工魚礁對漁業資源增殖的發展定位略有不同,增殖放流強調對增加漁業生物量的貢獻,人工魚礁則強調對修復生態系統的貢獻。二者對恢復漁業資源的貢獻定位均持謹慎態度。這里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增加漁業生物量與恢復漁業資源”不能混為一談,因為它是種群數量變動機制上兩個層面的過程。例如,5月至6月放流的對蝦苗,當年9月至10月漁業收獲了,被稱之為增加了漁業生物量(資源量),因第二年或年復一年需要不斷放流,漁業才能有收獲。持續了150多年的世界鮭科魚類增殖就是年復一年的放流,才保證了這個事業的成功;假如放流后或經過幾年放流,不用再放流,漁業資源量能持續維持在較高水準上,那就達到了資源自然恢復的目的,現實中這種實例鮮有所見。挪威鱈魚增殖放流經過100多年的反復試驗最終停止了,因為無法達到資源恢復和增加補充量的目標,經濟上也不合算。日本在栽培漁業50年小結中說“未取得令人滿意的成果”或私下說“失敗了”,是因為當初設定的目標之一為“擴大與復育資源量”,2010年制定的第六次栽培漁業基本方針,雖明確表示將過去的“一代回收型”改為“資源造成型”,但短時間內仍然沒有讓人們看到希望。事實上,從增加漁業生物量或經濟效益的角度看,“一代回收型”也是可取的,即當年增殖當年見效,資源量增加,漁業者有了收益,如中國黃海、渤海對蝦增殖放流是學習瀨戶內海栽培漁業經驗基礎上開展的,當年經濟效益顯著。所以,對增殖效果取向應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
國際《海洋科學百科全書》“海洋牧場”條目中稱,大約60%的放流計劃是試驗性或試點性的,25%是嚴格商業性的(捕撈),12%具有商業和娛樂目的(游釣或休閑漁業),只有少數(3%)致力于資源增殖。國際100多年的增殖史表明,實現資源恢復意義的增殖比較難。產生這樣結果的原因,除增殖技術和策略本身的問題外,主要是因為生態系統的復雜性和多重壓力影響下的不確定性所致。世界海洋漁業資源數量波動歷史表明,漁業資源恢復是一個復雜而緩慢的過程,而目前我們的科學認識還很膚淺,控制力也很弱,設置過高或太理想化的目標難以實現,開展深入持續的基礎研究對未來發展十分必要。
因此,國際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均值得高度重視和認真研究。為了健康持續發展,對于發展中的我國漁業資源增殖事業,應該實事求是,準確、適當地選擇發展定位,而且這樣的選擇應是多向和分類的,包括不同的需求目標和功能目標,不同類別的效益目標,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等。需要采取精準定位措施,即各類增殖放流和人工魚礁建設實施前應有明確的目標定位,甚至采取一類一定的單向措施來保證目標的實現。從目前狀況看,單向目標定位比較現實,綜合目標定位需要較長的時間實踐,亦難以驗證或考核,容易脫離現實。另外,增殖策略或適應性增殖模式也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問題,如大西洋鱈增殖效仿鮭科魚類增殖放流仔、幼魚,未能獲得成功,而中華絨螯蟹采取放流親蟹策略,增殖效果顯著。
總之,深入研究漁業資源增殖事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將會使增殖漁業或海洋牧場作為一種新業態在推動現代漁業發展中發揮更大、更實際的作用,也將為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滿足人民美好生活、助力健康中國建設、推進鄉村振興的戰略需求實施作出新貢獻。